你喜歡你的工作嗎?
具蓋洛普對全球142個國家的調查,很多人都是「夢遊工作者」--只帶著肢體來上班,心靈卻留在家裡。樂在工作的人更是少得可憐。
要樂在工作,首先要先發現自己工作的價值(不是「功能」)--自己的工作對第三人有什麼價值?這種價值是被發現,而不是被灌輸,除了自己有所體認外,不是老闆、同事說說就可以瞭解的。很多時候,我們也會質疑原本相信的價值,但在同仁相互激勵、討論後,新的價值就會被發現與確認。
我個人認為:工作是一扇觀看世界的窗。不同的工作是上帝開的不同的窗,不同的窗會看到不同的世界,從而形塑不同的人生觀與世界觀。很幸運地,我有機會擔任律師工作,透過不同當事人的生活,讓我有機會看到不同的人生過程,謝謝每一位當事人願意與我分享他的辛酸與悲喜!
擔任律師最大的價值,不在訴訟的勝敗,而在「讓當事人安心」。當事人因為對於法律與司法制度的陌生,都會有「開庭前恐慌症」,生活被訴訟攪得混亂不堪。因為當事人的信任,律師的分析、判斷常常比法官更有權威性。如果能早點讓當事人安心、睡個好覺,就是當律師最大的價值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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